根据校教联发[2016]1号文件精神,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,2015级本科学生大类分流工作已启动。为做好此项工作,本着认真准备、精心组织,顺利实施的原则,特拟定此工作方案。具体安排如下:
一、组织领导
学校成立2015级本科学生大类分流工作领导小组,组成如下:
组长:向淑文
副组长:邓朝勇、郭林桦、惠淑林、张寒松
成员:庄勇、王秀峰、黄其松、顾晓艳、杨辉、喻理飞、许道云、谢泉、李少波、刘建浩、刘其斌、陈前林、刘勇、邱树毅、赵致、丁贵杰、陈祥盛、廖敏、李耘、王平判
二、分流原则
本科学生大类分流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:
1.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原则;
2.“成绩优先、遵循志愿”原则;
3.按专业计划数进行分流的原则。
三、分流程序
1.由各学院5月6日前将专业计划数报招生就业处审核,阳明学院将专业计划数向各学部相关学生公布。
2.各专业学院及时有序对大类中的相关专业进行专业宣讲,阳明学院做好协调配合工作。
3.由阳明学院组织学生填报分流志愿。原则上每个学生填报2-5个志愿,按第一、第二、第三、第四和第五志愿顺序填报,所填志愿限该大类下所含专业。
4.按照“成绩优先、遵循志愿”原则进行分流。成绩排序按校教联发[2016]1号文件中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计算。
四、分流对象
2015级按大类招生的文学新闻类(172人)、体育学类(105人)、财政金融类(165人)、经济贸易类(131人)、公共管理类(140人)、政治学与社会工作类(94人)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(188人)、数学统计类(101人)、化工类(133人)、化学类(128人)、植物生产类(254人)、林学类(105人)、生物科学类(159人)、动物生物技术类(165人)、机械类(389人)、材料类(174人)、能源与冶金类(158人)、电子信息类(211人)、食品科学与工程类(130人)、土木类(376人)、矿业类(87人)。
2015级按大类招生的外国语言文学类、工商管理类、建筑类的学生由相关专业学院按招生简章要求组织实施分流。
五、分流实施步骤
1.专业分流宣传动员(4月20日-4月25日)
根据2016年4月19日校教联发[2016]1号文件《贵州大学本科学生大类分流实施细则(暂行)》要求,阳明学院各学部做好专业分流的宣传动员工作。
2.专业宣讲(4月25日-5月6日)
各专业学院根据附件1的《专业宣讲时间安排表》,安排相关专业教师、领导进行专业宣讲,联系场地、组织学生由阳明学院负责。
3.学生综合成绩排名公示(4月25—5月6)
根据2016年4月19日校教联发[2016]1号文件《贵州大学本科学生大类分流实施细则(暂行)》规定,学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如下S=S1×40%+S2×60%。
S1为学生高考归一化成绩,S2为学生第一学期必修课按学分加权平均成绩。
S1=A×40+60
A=(学生高考成绩-贵州大学在生源地省统一划定的本科第一批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)/(考生所在地高考满分-贵州大学在生源地省统一划定的本科第一批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)
学生综合成绩中的S1(学生高考归一化成绩)由招生就业处统一提供。
阳明学院做好需分流专业学生综合成绩S2(学生第一学期必修课按学分加权平均成绩)和S(综合成绩)的计算,并将结果在班级、学院予以公示。
4.填报和统计专业分流志愿(5月9日—5月19日)
阳明学院于5月9日至5月17日期间,组织相关大类学生填报专业分流志愿,学生依照个人意愿,结合个人综合成绩及专业计划数,填报《专业分流志愿表》(附件2),所填志愿限该大类下所含专业。
阳明学院根据学生志愿表做好录入统计工作,阳明学院教务办5月19日前将有关电子表格交相关专业学院。
5.专业分流(5月20日-5月25日)
根据学校的分流原则、专业计划数、学生综合成绩排名和学生志愿,各专业学院具体落实专业分流,分流结果报阳明学院,经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。阳明学院配合各专业学院做好解释工作。
六、专业分流后续工作
专业分流后续相关工作安排如下:
1.学籍与班级管理:本学期及2015-2016年度第三学期,学生的学籍与班级管理不变,教学管理、学生管理仍按原班级进行,阳明学院与专业学院交接工作另行通知。2016-2017年度第一学期由教务处根据分流结果更新教务管理系统的学籍信息,学生按分流结果直接进入分流后的专业学习。
2.选课管理:按照教务处发布的选课通知,阳明学院负责组织本次分流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2016-2017学年第一学期的选课工作。
贵州大学教务处
贵州大学学生处
贵州大学招生就业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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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4月27日
附件1专业宣讲时间安排表.doc
附件2大类专业分流申报志愿表.doc